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张某在某建筑工地打工,工头与他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除约定了劳动时间、工资数额外,还约定工薪于工程款下来后一次付清。现在工程已经完工,工地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数月,可张某一直没有得到工资,工地负责人的说法是工程款没有下来。这种说法对吗?
答案
A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55、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B项不符合第(2)条规定;C、D两项不符合第(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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