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老王家住某市A县农村,早年丧妻,一人抚养三子——王大、王二、王三成人,三子成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2016年6月以来,三个儿子拒绝为患病的老王治疗,并不给其生活费。老王被迫于2017年7月向A县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予赡养费和医疗费。后法院判决三被告每月给付老王500元赡养费,并支付以后的医疗费。判决后,老王和王大没有上诉,王二口头提起上诉,但没有提交上诉状;王三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认为父亲在王大、王二买房时帮助过他们,所以王大、王二应当多负担赡养费。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老王病情恶化突然死亡。 (1) 本市A县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王二、王三的上诉是否有效?、 (3)王三上诉后如何列当事人?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老王死亡后,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5)本案在程序上有什么错误之处?
答案
践行礼仪,学习礼仪不仅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尊重别人,尊重自己,尊重社会,还体现了城市形象,国家形象,国家文明发展程度,是良好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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