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张某(男)和赵某(女)系同村青年恋人,但双方家庭对亲事持反对态度。某日,张某得知自己要转为城市户口便萌生抛弃赵某的念头,但旧情难舍,思想很矛盾。数月后张某给赵某写信说家里不同意婚事,要她带上“苯巴比妥”共同自杀。赵某接到信后带上两百余片药片至约好的地点。双方一再确认后张某先吞下二十余片药片,待轮到赵某吞药片时张某后悔,说自己要照顾父母,不能死,大家以后各走各的吧。赵某心灰意冷仍然将剩余药片全部吞下,此时张某并未加制止。在药性发作时,张某怕赵某被人救起便以各种理由阻拦。赵某在送医后不治身亡。 问:如何评价张某的行为?
答案
B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意外事件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如果出现了损害结果,但不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而是由自然现象、动物等造成,则不能称为意外事件。二是行为人没有故意与过失。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既不存在故意心理,也不存在过失态度。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结果而且根据当时各方面的情况,他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而张某和赵某在工地发生争执,工地属于有较高危险性的场所,行为人在这里要小心谨慎,张某把赵某推倒,致使赵某头碰石头死亡,张某本没有杀害或者伤害赵某的故意,是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所以正确答案是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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