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某甲与某乙自幼两小无猜,结为夫妇后更是相敬如宾恩爱交融。某年月日,某甲在追捕逃犯时不幸以身殉职。某乙当时身怀六甲,尽管万分悲痛但为腹中骨肉计亦唯有强忍坚持。某甲牺牲后,遗产由其父丙、母丁以及乙继承,分割遗产时为遗腹子保留继承份额10万元。天公不作美,胎儿出生几小时后即夭亡。乙迭遭不幸,心怀死志欲追随某甲于地下。丙、丁趁机要求重新分割当初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上述10万元胎儿预留继承份额应当如何处理
A.由乙全部继承
B.由乙、丙、丁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一半由乙继承,一半收归国有
答案
A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题中,分割遗产时已为胎儿保留其应继份额10万元。胎儿系出生后方才夭亡,因此其应继份额应由其继承人继承,即应由其母乙继承。因此,选项A为正确选项。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