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暑“见证人甲”
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
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设有保证条款的合同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
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
AC 「考点」质权的善意取得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就动产为善意第三人设立质权并将动产交由该善意第三人占有时,善意第三人就此动产构成质权的善意取得,在该质权实现后,动产的原所有人无权追回该动产,也无权要求善意第三人赔偿损失,但是有权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 在本题中,无处分权人是张某,善意第三人是李某,动产原所有人是赵某。因此,本题应选项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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