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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纯股权安排和纯债务安排各有利弊,不能适应创业投资的特点。因此,在创业投资交易设计中,最常见的是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附加认股权债券等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性质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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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纯股权安排和纯债务安排各有利弊,不能适应创业投资的特点。因此,在创业投资交易设计中,最常见的是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附加认股权债券等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性质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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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创业投资的金融工具设计有别于其他投资,下面哪类金融工具不适合在创业投资中采用()。
A.可转换的优先股。
B.可转换债券。
C.债券。
D.可认购的股票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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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在通常情况下,虽然在金融工具安排中,创业投资家持有的可能是被投资企业的可转换优先股,但同样可以行使与普通股相同的表决权,即使作为长期债权人也可以拥有一定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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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创业投资中的可转换优先股与一般股份制企业优先股有不同之处,在一般股份制企业中优先股意味着没有表决权,放弃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实质性介入;而在创业企业中,代表创业投资一方,却不但要参与决策,而且对某些重大事项有完全否决权或超比例的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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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创业投资交易设计是整个创业投资过程的重要环节,其本质上主要是创业投资家和创业者之间的投资合同设计,以解决两者之间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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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创业投资中的可转换优先股与一般股份制企业优先股有不同之处,在一般股份制企业中优先股意味着没有表决权,放弃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实质性介入;而在创业企业中,代表创业投资一方,却不但要参与决策,而且对某些重大事项有完全否决权或超比例的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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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在治理结构安排中,管理层雇佣条款是创业投资家针对被投资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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