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22、下面关于条据不正确的说法是()。
A.说明性条据有留言条、请假条和托事条三种。
B.为人代借东西,写借条时,可以在“借到”前加上自己的名字。
C.如果收到对方归还的钱物,不仅写收条,还要把原来写的借条当场销毁,以示钱物还请
D.请假条必须写称呼,称呼必须写在首行的正中。
E.凭证性条据的数字如果写错,更正后,应该在更正处加盖印章或按指纹
答案
为人代借东西,写借条时,可以在“借到”前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收到对方归还的钱物,不仅写收条,还要把原来写的借条当场销毁,以示钱物还请;请假条必须写称呼,称呼必须写在首行的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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