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2 000件商品,单位价格500元。同日,甲公司将该批商品的控制转移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60 00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2019年4月1日前付款。甲公司该批商品的单位成本400元。为了鼓励客户早日付款,甲公司给出不包含增值税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20、2/40、1/60、n/90。乙公司在2019年2月6日付款。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9年1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9年1月1日结转销售商品成本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9年2月6日收款时的会计分录。
答案
B甲公司收取包装物押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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