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2019年3月4日,赵某正常骑车沿小区东路行驶至和平路十字路口时,遇钱某超速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致赵某受伤骨折。事后经鉴定,赵某因从小缺钙而患有骨质疏松,其所受的损伤中个人体质因素占比25%。 经查,因钱某的好友王某成功“脱单”,当日钱某受邀一同前往“中国好嗓子KTV”喝酒庆祝。不胜酒力的钱某几杯酒下肚后已至微醺,但王某仍极力劝酒,钱某无奈又多喝了几杯,后钱某自行驾车回家。另查明,钱某驾驶的汽车实际所有人为周某,周某虽明知钱某没有驾驶资格,但碍于情面仍将该车借给了钱某。该车已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 请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答案
对赵某的死亡结果,张某主观上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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