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题
2、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B、侵犯著作权罪 C、非法经营罪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A.根据《刑法》第218条的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的物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该罪仅评价对侵权复制品的销售行为,而不包括侵权复制行为。本案中,李某销售的是其自己私自复制的VCD,不单有销售行为,还有侵权复制行为。因此,对李某的行为认定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不准确的。由对B选项的解析可知,李某的行为应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故A项错误。###SXB###B.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中,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定客观罪状之一,即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另外,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案中,李某以牟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发行他人作品,纯利润6万元,已经达到数额较大(5万元)的标准。故而,李某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B项正确。###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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