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某小学三(1)班学生在学校的音乐教室里上音乐课。音乐老师丁某弹钢琴时,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在课堂上不要讲话了,如果再讲话,就用胶带纸把嘴巴封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掏出一段封箱胶带纸贴在了他的嘴上。在场所有的学生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 本案教师有权利用胶带纸把学生嘴巴封起来吗?就此案例谈谈教师树立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答案
①丁老师将学生嘴巴封住,其行为是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行为;同时,他也限制了学生上音乐课的自由,使学生无法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是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②丁老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③丁老师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2)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依法采取积极的教育措施,不得滥用教育权侵犯学生的权益。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