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综合大题】中国公民陈某为国内某大学教授、2019年1-4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 1月转让一套住房, 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人945000元,该套住房原值840000元,系陈某2018年8月购人,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5000元。 (2) 2月获得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区(县)级教育方面的奖金10000元。 (3) 3月转让从公开发行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6000股,取得股票转让所得120000元。 (4) 4月在甲电信公可购话费获赠价值390元的手机一部:获得乙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赔款30000元。 假设陈某2019 年其他收入及相关情况 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190000元,专项扣除40000元。 (2)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稿酬所得5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减除费用6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人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人额:稿酬所得的收人
答案
(1)演讲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04)×20%=800(元) (2)发表论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00-800)×20%×70%+4500×(1-20%)×20%×70%=840(元) (3)出版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2000×(1-20%)×20%-5600=4320(元) (4)发票中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