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1: 2015年12月24日,某物业公司为赵某等26名员工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意外身故保险金为12万元,并对“意外伤害”释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保险公司已就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条款向某物业公司进行了提示说明。2016年1月27日晚,物业公司年终聚餐,赵某饮酒过多,留宿在公司未回家。次日4点左右,同事观察其状况不正常,拨打120急救,120急救中心到达现场后发现赵某已经死亡。《急救病历》记载:“酒精中毒后呼吸心跳停止,具体时间不详”。公安局法医中心开具赵开先死亡证明,死亡原因载明“猝死”。其受益人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拒。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付保险金?说明理由。
答案
答: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1)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①我国刑法典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②根据我国承认的 1961 年 4 月 18 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及其外交人员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因此,凡在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内犯罪的,也应适用我国刑法。(2)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刑法典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3)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刑法典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4)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刑法典第九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答:(1)观点我国法院有权审判糯康。(2)理由①依据我国刑法属地管辖权规定,我国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糯康在中国籍货轮上作案,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我国法院有权审判糯康。②刑法的保护管辖权规定,我国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条规定表明,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我国刑法有权实行管辖,但这种管辖权是有一定限制:a.这种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必须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b.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糯康对杀害 13 名中国人,已经构成我国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走私毒品罪等罪名,法定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杀人、贩毒罪行按照犯罪地刑法也构成犯罪。因而,符合上述条件,我国法院有权审判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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