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张甲、李乙为夫妻,婚生一子张小丙,张小丙妻子王小丁。张甲、李乙父母均健在。张甲给李乙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60万,保险受益人为儿子张小丙。保险期限内,张甲、李乙、张小丙三人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遇难,无法确认张甲、李乙、张小丙三人的死亡顺序。请结合保险法与继承法对这笔保险金做出分配,王小丁()万。
答案
第一空:
不能。因为自然血亲关系因死亡而终止,除送养外,不能通过人为解除。即使子女为他人所收养,消除的只是生父母子女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而他们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仍然存在,法律中有关自然血亲的规定仍然适用,如禁婚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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