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系生产A系列化妆品和B系列护肤护发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发生以下各
(1)用生产成本为10000元的350盒A系列化妆品换取原材料,约定按A化妆品当月销售平均价格250元/盒进行结算,双方互开专用发票;
(2)将A化妆品60盒与B护肤护发品60盒组成成套化妆品60套,销售给某商场,售价每套360元,B护肤护发品的成本为35元/盒;
(3)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香粉,关税完税价格为60000元,缴纳关税35000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当月已
当期进口化妆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金合计为()元。
A.63785.72
B.63587.72
C.63785.29
D.638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