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胡某死后留下遗产若干,未立下遗嘱,现查明其亲属状况如下:有三个儿子,并收养了一个女儿。大儿子早
在数年前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养女与胡某一起生活,为早日取得胡某遗产曾经实施杀害胡某的行为,未遂。两个儿子办理丧事期间,小儿子因心力交瘁意外身亡,留下一女。关于胡某死后的继承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二儿和大儿之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D.小儿之女可以代位继承胡某遗产
C.大儿之女属于胡某的转继承人
D.养女不再享有继承权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