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张某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称为“宏利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将个人独资企业命名为“宏利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宏利加工厂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3)张某能否聘用李某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并说明理由。
(4)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王某的10万元货款,能否要求张某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并说明理由。
(6)王某的10万元货款,能否要求张某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并说明理由。
(7)宏利加工厂解散,如何确定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