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期间,合作银行、主办企业、成…”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已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主办企业被列为B类的,无需变更主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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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跨国公司的主办企业可持备案通知书,在经备案的合作银行直接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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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已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主办企业被列为C类的,所在地外汇局应终止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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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后二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布发满二年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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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年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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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参与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并被集中外债额度的成员企业,在主办企业递交申请之前,成员企业已经自行举借外债的,在其自行举借的外债全部偿清之前,原则上不得作为成员企业参与外债额度集中。()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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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集中收付汇是指主办企业通过国内主账户集中代理境内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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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集中收付汇是指主办企业通过国际主账户集中代理境内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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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跨国公司集中运营主办企业可以自身为实际借款人集中借入外债,也可以成员企业为实际借款人代理其借入外债。但外债的借入和偿还应通过主办企业的国内资金主账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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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是指主办企业通过()集中代理境内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收支。
A.国际资金主账户
B.国内资金主账户
C.NRA账户
D.离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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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集中收付汇是指主办企业通过国内主账户集中代理境内成员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下的所有外汇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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