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马某向贾某借款10万元,李某在保证合同中注明“若马某不能清偿到期借款本息,李某将代为履行”,此外合同还约定,马某应于2015年3月3日还款,保证期间也一直持续到该日。马某到期拒绝还款,贾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于2015年5月9日作出要求马某还款的判决,该判决于2015年5月24日生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李某的保证期间视为约定不明
B.李某的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C.李某的保证期间从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9月3日
D.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2015年5月25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