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1998年10月,被告人周某因与李某言语不合而心怀不满,"想教训一下他"。于是在半夜潜到李某家中,将"毒鼠强"(少量)投入李某家中的水缸中。当晚,李某宴请朋友。结果导致宴请的十个朋友和家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中毒。则周某的行为:()
A.构成故意伤害罪
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C.属于犯罪既遂
D.属于犯罪未遂
答案
秦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孙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孙某和秦某的伤害行为致周某轻伤,因为秦某已经满16周岁,所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孙某未满16周岁,对致周某轻伤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如果二人的暴力殴打行为致周某流血过多而死亡,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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