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中国A贸易公司就出口某产品与国外B公司达成销售合同,合同规定货物数量100公吨,可增减10%,每公吨USD500。国外B公司所在地C银行应B公司的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规定货物总金额为USD50000,数量约100公吨。A贸易公司在交货时,恰逢市场价格呈下跌趋势。A贸易公司将110公吨货物交船公司托运,并取得船公司签发的正本提单。A贸易公司凭商业发票(金额为USD55000)、提单等单证到银行结汇,但遭银行拒付,理由是单、证不符。请问: •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理由何在?2)A贸易公司应交多少公吨货物才能既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又避免经济损失?3)假如银行有权拒付,作为卖方的A公司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答案
(1)有权拒付,根据《UCP500$amp;>amp;$gt;规定,凡“约”、“近似”、“大约”或类似意义措词用于信用证金额、数量或单价前,应理解为允许对数量、金额或单价有不超过l0%的增减幅度。本题中信用证金额前无约量的表示,故信用证金额不能增加,如果超过信用证规定金额,容易造成单、证不符,有被拒付的风险。 (2)我方应交货I00公吨。 (3)作为卖方,应当即刻请求买方修改信用证,并按修改后的信用证重新再到银行议付。作为卖方还可以请求买方换用其他付款方式,如电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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