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1.我国无锡某公司采用FOB上海向美国出口货物一批,装运期为5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4月26日收到买方发来的装船通知,告知我方载货船舶将于5月15日到达装运港。为了及时装运,我公司业务员于5月10日将货物从无锡运至上海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损失。 问:(1)以上损失是否应该由我方承担?为什么? (2)若采用FCA 无锡交货,该损失是否应该由我方承担?为什么?
答案
(1)以上损失应该由我方承担。 因为在FOB术语下,卖方需要负担货物在装运港交至船上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OB上海的风险点为上海装运港船上,该损失发生在货物交至船上之前,因此由卖方承担。 (2)若采用FCA无锡交货,该损失不应该由我方承担。因为FCA无锡的风险点在无锡货交承运人处,而该损失发生在运出无锡之后,因此风险已转移至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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