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当前生活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扣比率为()%”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自2019年4月1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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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7.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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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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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财税海关〔2019〕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20%,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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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8.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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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金融服务业发生的综合咨询费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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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金融服务业发生的综合咨询费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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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市场调查服务,2020年8月取得调查收入50万元(不含税),购入相关物资和服务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5万元。月初无留抵税额和可递减加计抵减额,已知甲公司符合相关条件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则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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