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期为1年。半年后,乙出国深造,4年后回来,向甲要求还款,甲还款了。后甲听朋友说,该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间,遂要求乙返还。乙不返还,甲诉至法院,对甲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
A.不予支持
B.予以支持
C.不予受理
D.支持一半
答案
A 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借款合同中,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起算.当年7月乙向甲催讨,甲表示年底归还,乙同意,可以认定为双方达成了新的合意,约定还款期限为当年年底.故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为次年的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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