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某市宁城县农民李某于20016年经宁城县建委、县国土局、县政府批准,在政府规划的河道内建房。县水电局发现后认为,该房的修建严重危及河道行洪排涝(此时,李某已投入2万元),在多次责令李某停止施工无效后,根据《水法》的规定,于20017年11月10日(此时房屋已基本建成)作出责令李某在30日内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决定。李某不服,向市水电局申请行政复议。市水电局维持了宁城县水电局的决定。李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决定。 问: 1、本案行政诉讼被告、第三人和管辖法院分别是谁? 2、如果法院以被诉行政决定合法为由最终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就等于否定了宁城县建委、县国土局、县政府颁发给李某的建房许可,那么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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