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Y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Y企业每箱以不含税0.1万元收取加工费,当月Y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定额税率为150元/箱。 计算Y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加工卷烟的消费税。
答案
(1)计算M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00+500×0.1+500×150/10000)/(1-56%)×200/500×56%+200×150/10000=436.55+3=439.55(万元) (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批发卷烟按照5%的税率即征消费税 320×5%=16(万元) (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320/80×100×5%=20(万元) 投资零售企业按照批发行为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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