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下面关于条据正确的说法是A.说明性条据有留言条、请假条和托事条三种。 B.为人代借东西,写借条时,可以在“借到”前加上自己的名字。 C.如果收到对方归还的钱物,不仅写收条,还要把原来写的借条当场销毁,以示钱物还请。 D.请假条必须写称呼,称呼必须写在首行的正中。 E.请假条与借条一样,是凭证性条据。F.收到对方钱物后写给对方作为依据的字条为收据。G.借条由借出者保留,直到借方归还钱物时,也不能销毁。H.凭证性条据可以在文后使用致敬语。I.所有留言条使用后,一律具有保留的价值。
答案
为人代借东西,写借条时,可以在“借到”前加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收到对方归还的钱物,不仅写收条,还要把原来写的借条当场销毁,以示钱物还请;请假条必须写称呼,称呼必须写在首行的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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